宜宾市翠屏区2013-2014年交通工程
(路侧护栏)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宜宾市翠屏区2013-2014年交通工程(路侧护栏)建设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宜宾市翠屏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区发改发[2014]359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宜宾市翠屏区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公室 ,建设资金来自 工程建设资金由投资建设人筹集,竣工验收后项目业主按投资合作协议约定回购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 ,招标人为 宜宾市翠屏区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公室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宜宾市翠屏区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区发改发[2014]359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宏业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 宜宾市翠屏区2013-2014年交通工程(路侧护栏)建设工程
建设地点:翠屏区各条重要县、乡、村道上
资金来源: 工程建设资金由投资建设人筹集,竣工验收后项目业主按投资合作协议约定回购
建设规模: 宜宾市翠屏区2013-2014年交通工程(路侧护栏)建设总计88.15公里
建设工期: 4 个月
招标范围:以审定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示的全部内容。
项目总投资:约 2252.6021 万元,工程投资约 1975.3939 万元(最终以审计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注册资金不低于 肆佰 万元人民币(不得承担超过注册资本金五倍的工程)。
3.2 具备 5年 以上资质,近 1 年合同金额在1500万元以上的业绩(专指波形护栏)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书各1份。
3.3 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外地企业,须提供《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4年11月 3 日 9 时(节假日除外)至2014 年 11月 7 日17时带上以下资料在 宜宾市翠屏区涌泉街31号翠屏区交通运输局六楼公路建管股 报名。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以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2)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以上资料均查验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鲜章)。
4.2 报名时缴纳资料费 贰佰元(现金),售后不退。
4.3 项目业主不提供其他报名和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4 年 11 月 25 日 11 时 00 分,地点为 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项目业主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宜宾市翠屏区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公室
地 址: 宜宾市翠屏区涌泉街31号
邮 编: 644000
联 系 人: 魏 丹
电 话: 0831-5170687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宏业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乐山市市中区护国寺42号
邮 编: 614000
联 系 人: 丁女士 陈女士
电 话: 0831-2333907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址:
开户银行:
账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