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处理年度:20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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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项目名称: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港工业园智能交通及安全设施提升改造项目、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智能交通三期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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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标包:DYETDZZC2018-042#、DYETDZZC2018-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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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被处理人:东营市双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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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东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三大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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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主管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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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处理结果:警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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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决定详情: 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第七十八条(八)项,本局决定对东营市双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作出责令限期整改,给予警告的处罚。 |
关于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港工业园智能交通及安全设施提升改造项目、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智能交通三期项目行政处罚公告